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府办发〔2023〕24号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
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2023年1号文件和中共凉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凉山州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十五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凉农领〔2023〕1号)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积极拓宽农户增收渠道,促进全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正向激励。以奖代补,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采取正向激励方式,开展种养殖到户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鼓励农户发展蔬菜、畜牧等“短平快”产业项目和庭院经济,做到“应种尽种、应养尽养、多种多养”,有效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群众积极发展新型农业产业,确保生产经营性收入稳步提升。
(二)精准实施。细化奖补分类,明确奖励标准;完善申报程序、发挥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精准到户;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公开公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奖补范围与资金来源
(一)奖补对象和范围。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含搬迁至县外脱贫户)、监测户(含户籍在金阳县搬迁至县外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023年其他县级财政资金安排发展的种、养殖项目不纳入奖补范围。
(二)资金来源。金阳县2023年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5400万元。
三、奖补标准
脱贫户和监测户申报奖补资金时,可以将符合要求的农作物、畜、禽等进行组合申报,但每户奖补资金不得超过3000元,所产生的净收益不得低于奖补资金的2倍。
(一)种植业。
1.马铃薯:种植面积1亩以上且长势良好,每亩按200元给予奖补。
2.蔬菜类:种植面积0.5亩以上且长势良好,每亩按500元给予奖补。
3.魔芋:种植面积1亩以上且长势良好,每亩按500元给予奖补。
4.大豆:种植面积1亩以上且长势良好,每亩按500元给予奖补。
5.花生:种植面积1亩以上且长势良好,每亩按500元给予奖补。
6.玉米:种植面积1亩以上且长势良好,每亩按500元给予奖补。
7.荞麦:种植面积1亩以上且长势良好,每亩按500元给予奖补。
8.甘蔗:种植面积1亩以上且长势良好,每亩按500元给予奖补。
9.未纳入上述类别的农业产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市场价,参照上述标准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确定。
(二)养殖业。
1.猪:新养殖能繁母猪1头及以上,饲养4个月且产仔一胎以上,每头奖补1000元;饲养育肥猪1头及以上,饲养4个月且每头猪重量达到50公斤以上,每头奖补500元。
2.牛:新养殖牛1头及以上,饲养4个月且每头牛重量达到100公斤以上,每头奖补1500元。
3.羊:新养殖能繁母羊1头及以上,饲养4个月且产仔一胎以上,每只奖补500元;新养殖育肥羊1只及以上,饲养4个月且每只羊重量达到30公斤以上,每头奖补300元。
4.马或骡:新养殖马或骡1匹及以上,饲养4个月且每匹重量达到100公斤以上,每匹奖补1000元。
5.家禽(鸡、鸭、鹅):家禽存笼10羽以上,饲养3个月且每羽重量达到2公斤以上,每羽奖补20元。
6.蜜蜂:养殖蜜蜂2箱及以上,饲养4个月以上,每箱奖补200元。
7.未纳入上述类别的畜牧产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市场价,参照上述标准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确定。申报猪、牛、羊等家畜奖补需填报家畜耳标号,且耳标号要与动物防疫登记的耳标号相一致。
(三)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情形
1.未新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直接给低收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2.采取平均分配或轮流的方式给低收入脱贫户和监测户。
3.购买与种植、养殖无关的物资。
4.用于建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低收入脱贫户和监测户生活补助。
5.与种植业、养殖业无关的其它用途。
四、时间安排
(一)方案编制阶段。2023年3月上旬前,根据金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预安排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审核印发。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3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联村工作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联乡(镇)单位、村组干部召开动员会,传达产业发展激励奖补相关政策;各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宣传相关产业发展激励奖补政策,动员农户积极发展蔬菜、畜牧等“短平快”产业项目和庭院经济,做到“应种尽种、应养尽养、多种多养”。
(三)申报、核查、验收阶段。3-8月,各地收集脱贫户和监测户相关申报材料,并进行村核查,乡(镇)验收。乡(镇)验收合格后,将汇总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各村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户根据“阳光审批平台”产业奖补模块相关程序进行户申报、村审核、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村、乡(镇)公示结束无异议,推送至县级。
(四)县审批、公示及奖补资金发放阶段。6-9月,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产业奖补项目验收汇总表、资金发放花名册后,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核实或电话随访等方式,对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不能完成整改或验收资料不真实的将予以取消;对符合资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送至县财政局核查反馈,最后将奖补资金从“阳光审批平台”直接支付到符合奖补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一卡通”账户。
(五)奖补时间。
1.第一轮: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全部大春作物、部分养殖类奖补。
2.第二轮: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养殖类及部分秋蔬莱、小春农作物奖补
3.第三轮: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种植类、养殖类奖补。
五、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脱贫户和监测户是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产业发展由农户所在村的村组干部及驻村工作队负责指导组织实施。
(二)实施流程。
1.户申请。脱贫户和监测户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方案确定的种养殖品种、面积、数量要求,填写《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申报核查验收表》“附件2”中的前4行,同时提供相关佐证图片材料报村民委员会。
2.村核查。村“两委”组织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村核查组不少3人)对农户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逐户核查,核查后在申报验收表中签署意见,填写《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户申请村级核查汇总表》(附件3),以村为单位将核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村级公示远近景图片及“附件2”报乡(镇)验收。
3.乡验收。各乡(镇)对项目验收实行全覆盖。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两委”核查通过的申报核查表后,及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逐户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在《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申报核查验收表》中签署意见和统计所产生的收益情况,并逐户填写《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乡(镇)验收汇总表》“附件4”,验收时需拍照留存(每户每个验收品种不少于2张远近景佐证图片)作为验收依据,并保证所养殖品种符合奖补标准。验收通过后,以乡(镇)为单位将验收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内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乡(镇)、村两级佐证资料及《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乡(镇)验收汇总表》“附件4”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兑现脱贫户和监测户到户补助资金的依据。乡(镇)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及时通知所辖行政村按照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环节操作相关程序进行脱贫户和监测户网厅平台的村申报、村核查、村公示,此环节中村经办人员填报奖补对象基础信息时,需上传奖补人员身份证和相关佐证材料〔佐证资料包括“附件2”申报核查验收表、产业到户奖补种养殖图片资料(图片模板详见附件7、8),所有上传图片资料一定要清晰可见〕,村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村及时推送至乡(镇)审批平台,乡(镇)及时进行审核、公示,乡(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及时推送至县级进行审批、公示。
4.县抽查。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乡(镇)上报的《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乡(镇)验收汇总表》后,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核实或电话随访的方式,对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填写《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抽查表》“附件5”,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户。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不能完成整改或验收资料不真实的将予以取消。
5.资金发放。乡(镇)验收合格后,由乡(镇)填写《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资金发放花名册》“附件6”,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资金发放花名册和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推送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对不符合资格的予以打回,对符合资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送至县财政局审批,最后将奖补资金从“阳光审批平台”产业奖补模块直接支付到脱贫户和监测户“一卡通”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合理安排,统筹谋划,科学部署,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县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好本部门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并大力配合各乡(镇)、村做好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联乡(镇)帮扶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各类帮扶力量要采取走村入户宣传产业奖补政策,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村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向脱贫户和监测户广泛宣传产业发展激励奖补相关政策措施,着力营造大抓产业、抓大产业的良好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积极参与,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增加经济收入。
(三)严格资金使用,提升使用效益。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阳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补助标准。各乡(镇)要规范档案管理,收集项目资料,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取得成效。对造假套取补助资金的,要如数追回,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奖补标准表
2.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申报核查验收表
3.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户申请村核查汇总表
4.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乡(镇)验收汇总表
5.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抽查表
6.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资金发放花名册
7.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佐证资料(种植业)
8.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佐证资料(养殖业)
附件1 | ||||||||||
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奖补标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补助标准(元) | 备注 | ||||||
1 | 马铃薯 | 亩 | 200 | |||||||
2 | 蔬菜类 | 亩 | 500 | |||||||
3 | 魔芋 | 亩 | 500 | |||||||
4 | 大豆 | 亩 | 500 | |||||||
5 | 花生 | 亩 | 500 | |||||||
6 | 玉米 | 亩 | 500 | |||||||
7 | 荞麦 | 亩 | 500 | |||||||
8 | 甘蔗 | 亩 | 500 | |||||||
9 | 能繁母猪 | 头(≧)50公斤 | 1000 | |||||||
10 | 育肥猪 | 头(≧)50公斤 | 500 | |||||||
11 | 牛(母牛、育肥牛) | 头(≧)100公斤 | 1500 | |||||||
12 | 能繁母羊 | 只(≧)30公斤 | 500 | |||||||
13 | 育肥羊 | 只(≧)30公斤 | 300 | |||||||
14 | 马或骡 | 匹(≧)100公斤 | 1000 | |||||||
15 | 家禽类(鸡、鸭、鹅等) | 只 | 20 | |||||||
16 | 蜜蜂 | 箱 | 200 | |||||||
注:未纳入上述类别的农业产业,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市场价,参照上述标准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确定 | ||||||||||
附件2 | ||||||||||
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申报核查验收表 | ||||||||||
申报人 | 家庭人口(人) | |||||||||
家庭住址(到组) |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
申报事项 | 申请人 (签字) : | |||||||||
(参照方案如实填写产业投入的种类、规模和申请奖励金额) |
日期: 年 月 日 | |||||||||
村核查 | 村审核小组人员(签字): | |||||||||
村委会意见(盖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
乡验收 | 发展产业名称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元) | 产生净收益(元) | ||||||
合计 | ||||||||||
验收组成员签字: | 乡(镇)政府验收意见: | |||||||||
(盖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 ||||||||
金阳县 乡(镇) 村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户申请村核查汇总表 | ||||||||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亩、头、只、匹、箱、元) | ||||||||
序号 | 村 | 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补助项目内容及金额 | 核查结论 | |
种养殖内容及规模 | 补助金额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 |||||||||
金阳县 乡(镇)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乡(镇)验收汇总表 | |||||||||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亩、头、只、匹、箱、元) | |||||||||
序号 | 村 | 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补助项目内容及金额 | 产生净收益(元) | 验收结论 | |
种养殖内容及规模 | 补助金额 |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附件5 | |||||||||||||||||||||
金阳县 乡(镇)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抽查表 | |||||||||||||||||||||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亩、头、只、匹、箱、元)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亩、头、只、匹、箱、元) | |||||||||||||||||||||
序号 | 户主姓名 | 村 | 组 | 补助项目内容及金额 | 是否符合要求 | 申报人联系电话 | 申报人 签字 | 备注 | |||||||||||||
种养殖内容及规模 | 补助金额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抽查人员签字: 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 |||||||||||||||||||||
附件6 | |||||||||||||||||||||
金阳县 乡(镇)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资金发放花名册 | |||||||||||||||||||||
单位名称(公章): | (单位:亩、头、只、匹、箱、元) | ||||||||||||||||||||
序号 | 村 | 组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补助项目内容及金额 | 产生净收益(元) | 补助领取人(签字或按手印) | |||||||||||||
种养殖内容及规模 | 补助金额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佐证资料(种植业)
本人:阿说**(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5134*********6619 ,社保卡号: ,系对坪镇放马坪村放马坪 组村民,种植 玉米 3 亩。户主+种植业品种图片(户主在所种植品种地里的远近景图片各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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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验收图片(乡镇验收人员与农户在所种植品种地里的远近景图片各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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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金阳县2023年产业发展激励奖补项目佐证资料(养殖业)
本人:阿说**(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51343********6619, 社保卡号: ,系对坪镇放马坪村放马坪 组村民,养殖 牛1 (头、只、匹、箱)。户主+养殖品种照片(初买+出栏前两张图片) |
耳标号:2513430-00388968 |
乡验收图片 |